我的同桌_关于我的同桌的作文550字

作者: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8-08-18 阅读:

  我的同桌是一个非常胖的小男孩,脸圆圆的,肚子大大的,越看越像一只可爱的大熊猫,他就是我们班有名的小胖子——李旭。

  他的优点不多,但爱帮老师干活是他最大的优点。同时,他对我也非常照顾。有一次我忘记带水彩笔了,我问李旭:“能不能借我几根水彩笔?”没想到,他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并且还说:“全借你,我不用。”上课时李旭因没带水彩笔被老师吵了一顿。我在旁边坐着,真是满脸羞愧,但他却说:“不就挨一顿吵嘛,又不掉一块肉。”

  虽然他有一些优点,但他的缺点可不少。另老师最头疼的就属上课接话和上课写作业了。虽说李旭他爱写作业,但他老是在上课时间写。就说这次的几节客任课,估计老师讲的什么内容他都没听见,只顾着写手里的作业。老师发现了,说他几次,他还是义无反顾。

  我俩的关系还不错,他不会做的题问我,我有不会的英语单词也请教他。我有时带的水果多了,自己吃不完,也会分给李旭一些。他有时也会送给我一些东西。

  都说再好的朋友也会发生矛盾。记得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写学校小字,要求:不脏、无错字、纸不烂。李旭写完后,老师让我帮他检查一下再交。因为有几个字他写错了,得撕了重新写。谁知李旭撕作业时,他的手臂刚好碰到我的胳膊。笔一晃,本上立马出现了一条“小蛇”,害得我也得重新写了。恨得我咬牙切齿也没办法。

  我有一个十分幽默的同桌,他就是陈星旭!他长的可爱极了!瞧,他那宝石般的黑色眼睛,闪烁着耀眼的光芒。那樱桃般的小嘴楚楚动人,常常能化险为夷。笑起来,就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

  说说他的幽默吧!那次默英语单词,老师让我们先复习一下。我可是很想默满分的,所以,我的找人提我背一下。可是,想得满分的不只我一个人,根本找不到人,我的眉头皱了起来。这时,我看见陈星旭正无所事事地坐在位置上,真是谢天谢地,我笑嘻嘻地对陈星旭说:“小星星,你是不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当然是了!”小星星想都没想,爽快地说。我用世界上最甜的语气又问道:“那你提我默字呗!”“不行!”陈星旭跟刚才一样,根本没经过大脑考虑。实在不行就装苦!我愁眉苦脸的对小星星说:“小星星,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求你了!”这回陈星旭想了一会儿,对我说:“那也行,你得让我打一下!”他这小胳膊小腿,能把我怎么样?这回轮到我爽快地答应了。啊,疼死我了!我在心里大叫。哼!要不是老师在这,我早就发出狮吼功了!“你这死东西!想弄死我?”我凶猛地对陈星旭说,还慢慢地把“魔抓”伸向陈星旭。“刀下留人!”陈星旭急中生智,说,“你成绩这么好,我跟你同步就也能考好!”说完,他就重重地把卷头打向了自己的手。我看见了,哈哈大笑起来,也就没有“报仇”。你看,他的幽默牛不牛!还能化险为夷呢!

  书虫,顾名思义,就是指喜欢读书的人。我曾经幻想过,书虫一定是那些高个子,鼻梁上顶着一副眼镜,走到哪里腋下总会夹着一本厚厚的书,一闲着就会读书,甚至忘记了一切。没想到我的同桌也竟会是个小书虫。

  袁一涵和我都喜欢阅读,鲁迅的书,曹文轩叔叔的书,冰心奶奶的诗集……我们都很喜欢。我读书有个习惯--圈划好词佳句,而袁一涵好句之处都会不厌其烦的写下批注,仅管我认为批注十分枯燥,但他几乎读过的书随手写下的批注平均二十多处一本,如果把批注改写成小诗,也会动人心弦。记得有一次,我从家里带来了一本鲁迅的《野草》袁一涵见了更是爱不释手。当时的情景我还记忆犹新:他双手捧书,苦苦央求我:“你这本书借我回家阅读吧!”我漫不经心的写着作业,根本没有理会,他见我无动于衷,便用手捂着嘴,在我耳边悄悄地说:“我教你题目,你借书给我怎么样?”我听到他要教我题目,这才停笔眼睛一转,给他使了个眼色,说:“洒家答应你了!”话音刚落他就翻开了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而我也授到了他的“真传”,英语、数学均有很大提高。

  袁一涵有一本小本子,我曾悄悄翻阅过,里面全是他写的语段,有的读起来让人身临其境,有的则让人回味无穷,袁一涵就是一个这样痴迷写作读书的书虫,经过一次又一次的事例,让我十分欣赏他,欣赏他爱读书的精神!

  和同桌的你在一起发生过趣事,零零碎碎。像整天嘻嘻哈哈的浪娃娃,无忧无虑;像山溪中清亮的泉水,纯真甜美;像绵绵思情的乐曲,优美动听;像一条络绎不绝的小溪,缓缓流进我心中。

  课堂上,你像我的战友,一丝不苟地聆听老师的传教,埋头做笔记,抬头回答问题,当我们收获知识的硕果,会相视而笑;当我犯错误时,你严厉的目光洒下来,我便垂下眼帘,委屈的满眼含泪。

  一次,我忘记带数学本,可老师说这节课就要写完,正当我记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时,同桌的你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探问道:“你怎么还不写啊?是不是英语本忘带啦?”我无奈的点了点头,原以为你会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神态笑我活该。我羞愧地将头垂得更低了。出乎意料的,你在课桌下鼓捣了一阵,很快掏出一本崭新的英语本来,递给我,友好地说:“呐,你先拿去用吧,碰巧我这有多余的!”我愣住了,内心不禁泛起了一阵微微的感动。“那个,谢谢了啊!”我如一只溺水的蚂蚁很幸运得抓住了救命稻草,生涩地答谢道。“没事,不就是一本练习本嘛!”你爽快的答着,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啊!同桌的你便像天边的海霞,会让我在烦躁之时感到一丝丝惬意;同桌的你便像高山流水,叮咚作响的美妙动听。俗话说:所谓朋友多的是,知己殊难得!

  自从那天我和你做了同桌以后,我认识了真正的你。我的同桌是个男生,也许不是多起眼。高挑的身高,细腻的五官,留着一头柔柔的短发。和你坐同桌之前,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十分斯文的男生,和你坐同桌之后,其实不然,你也很活泼。

  嘿,我的同桌,你不知道吧?你留给我的印象,是那么过目不忘。刚和你坐同桌时,我们俩个都不说话。我孤零零地坐在一旁,一语不发,因为我找不到一起对话的事情。我们就好像两个哑巴一样坐在一起。有一次,语文老师检查大家预习情况,我没有签名,心里砰砰跳。余光瞄到我们俩的时候,孔德恒说:“都做完了!”你不知道吧?那时我有多感动。

  嘿,我的同桌,你不知道吧?你留给我的,全是温暖。每当我有东西忘带了,我拿你的用没跟你说,你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做自己的事。我的东西掉了,你也会主动帮我捡起来。你还记得么?那一次我没有带笔,你掏出一支笔来,我还记得那是一支“蓝色的笔”我这是觉得你就像一个绅士一般。多么地帅气!

  即使我们的爱好截然不同,即使有时候我不能理解你在想什么,即使我们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我只想对你说一句:“和你同桌,和你当好朋友,和你一起度过这美好的几个学期——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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