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歌的意境、乐感、完整和词句组合

作者:匿名 来源: 未知 时间: 2015-02-07 阅读:
  如果用音乐来比喻诗歌的话,意象,相当于音乐中的和声。众多意象的配合、烘托、协调,可以更加突出、强调、准确揭示出作品所要表现的主题和意境,使艺术作品的色调更加丰富饱满,创造出更加宽广、高妙的艺术空间,从而增强诗歌的表现力和艺术魅力。所以意象的组合密集也好,稀疏也好,诡异也好,普通也好,首要的一条就是和谐,否则生发出来的就是噪音。

  到处都是思想,到处都是情绪,到处都是意象,没有用自然的韵律节奏心理线索将它们串联成一个有机整体的粗糙的东西是不完整的,不能算诗。

  创造一个艺术形象的时候,必须要抓住它的你想要突出的最主要的基本特征,其它的内容则要围绕着这个主要特征描写。就像包汤圆一样,你不能把米粉混到馅里面去,也不能把馅弄得到处都是。

  主题就像电线,而上面的闪亮的霓虹灯就像一个个意象。意象是需要逻辑支撑和串联的。如果光有意象和情感,而无逻辑的支撑和串联,就会缺少转折递进的推力,诗思原地踏步,诗歌就会显得单调不严实厚重。但如果抒情中加入过量的理性成分,则会造成情绪感受稀薄,沦为就事说事的观念印证和事理的符号化图解。因为抽象、空乏的无感发功能的分析演绎和为了印证而进行对号入座似的填鸭意象是不具有生命力的,就像一串不会发亮的灯泡。而大部分具有感兴功能的词语,都是经过审美处理过的意象性词语而不是僵死的符号(如“人名”、墨守成规的套语意象等)。

  不管明的暗的,完整的诗歌都应该有一条逻辑主线的。这条主线分直觉感应类型和分析推理类型。不同的过程自然产生不同的诗歌。如果是外在感应引发内心体验,就会产生一种抒情的诗。内在思索寻求外物契合,就会产生一种沉思的诗。最好的策略当然是二者辩证统一,寓逻辑推理于意象感发。

  李金发那个时代,自由诗写得半生不熟还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个时候是白话和传统书面语刚刚发生交接的时期,属于实验摸索阶段。而现在有的作者动不动就不分场合地胡乱夹杂一些古典汉语的套语、文言进去,也不管其化用得是否巧妙无痕,是否凸显出了感性的意象,是否让那个老套僵化的意象重新在其营造的语境下活过来,语法乱跳得来前言不搭后语还美其名曰汉味、创新,根本就是在玩皇帝的新衣的老把戏。

  诗歌讲究的是逻辑的跳跃,体现在语法上是大量省略有助于逻辑思维的虚字,而语序错综、成分缺失等等手法也是有内在逻辑牵制,受心理逻辑制约的。你可以在语句上前言不搭后语,词与词之间可以腾空而起但词法上不能糊蹦乱跳,如果连一个短句子都是文句不通,颠三倒四,不能让自己的同胞明白,那就是是矫揉造作,装神弄鬼,要不就是精神病人的胡言乱语。

  所有的事实和事件甚至抽象的构想、哲理、思想,应该都可以通过语言尽可能透明、形象地表达和转换过来。但转换得是否自然生动、没有死板僵化、没有雕琢的痕迹,是否不装腔作势,富有艺术价值和诗性意义、不概念化,与创作者的功力和艺术修养是有很大关系的。这就像谎言家和演员一样,技艺一流的人会表演得天衣无缝,表情自然,不露痕迹。而把物生命化、人格化,让你表现的事物带有人的感情或者把人自己给物化,通过一系列的有选择、有关联的客观对应物,尽量让情与景浑然天成以形成具有美学意义的意境整体,以揭示出事物的深层内涵和深邃的主观意识和感情,是古今中外优秀写作者们的共同秘诀,也是远离表面层次的咏物抒情,摆脱僵化、老实、无感又无觉的平庸写作状态的首要途径。想写好一棵树吗?你自己就得是那棵伫立于寒风中的、孤单的,最主要是有感觉的“活”的树。

  抒情和言志(也可以说是感情和道理)应该是水乳交融,合而为一的东西。如果不能互相溶解于彼此,这个诗歌实际上就是分裂、不自然的。怎样不着痕迹地化意义为意味,是诗歌创作要掌握的重要技巧之一。如换成中国传统的诗歌理论来说,可能就是怎样自然而然地完成托物言志和情景交融。

  描写景物的时候,应该轮廓分明,要把景色写得仿佛就在眼前一样,越“显”越好。抒情就应该含蓄了,要“隐”,要言有尽而意无穷。直接就是什么“爱呀、恨呀、想呀、念呀、喜欢啊、拥护什么、反对什么、要怎么样怎么样”的表达,表面上看起来很强烈、很激动,其实最容易流于浅俗,可谓越“显”越“浅”。尤其是那种寄景抒情的东西,更要特别“显”景,而“隐”情。

  气韵,有雅,也有俗,雅韵是文学艺术的最高境界和追求,就连开一代平淡之风的陶渊明也曾经大发过“误入尘网中”的概叹。

  因为风雅是美的,人们才会去接近风雅,去附庸风雅。

  艺术是从象征和说出人类特别的感受开始的。如果一首诗没有表达出什么特别的感受,没有什么象征意义,像一杯白开水一样,淡而无味。这样的文字,即使存在了,它也会被时间自然淘汰。

  语言的陌生化不是故作神秘,不是花枝招展,不是表面的华丽、刻意的雕琢,而是不露锋芒的致味,意趣无穷的新鲜。

  总有一些话是语言表达不出来又不能不说的,所以佛祖也只好朦朦胧胧地拈花一笑。这就是“领悟”和“理解”的区别。艺术创造和欣赏需要的就是这种超越逻辑表达的感知能力,尤其在诗歌和音乐方面。

  组成诗歌的单个句子可以是废话,可以是口水话,可以是脏话、下半身,可以句句都是打胡乱说,诗歌句式也可以无限地陌生化,但最终还是得遵循语法逻辑的最底线,整体看来必须是一个人与许多数人的一个有主题的对话。那种念都念不通,前言都搭不上后语,什么都说了,又什么都没说,也许只有自己能懂的写作,多半是在装神弄鬼,玩皇帝的新衣的老把戏。

  诗歌创作的萌芽,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外物的触动而引发内心感慨。比如政治抒情诗和社会抒情诗属于这一类。另一种是由内心而投射外物,许多比较“个人”化的意象诗歌就属于这一类了。但不管诗歌的内容和引发创作灵感的背景如何,只要诗歌的语言是真诚的,与诗人所思考和感觉到的情感空间状况相一致,创作者再通过合适的形式,让作品与“心物”尽量达到统一,就有可能出好作品。这种有感而发,有话要说的作品,只要不是空言,大言,假言,只要表达出的是自己真情实感,任何题材都可以写出好诗。只可惜有的诗人不管在自言自语还是“对人讲话”的时候,老是没有现场感,老是面无表情,老用旁观者的口气,代别人说话。好的诗歌,诗语言都应该是内心独白和对人宣讲的对立统一的,能达到与“无限的少数人”交谈和“共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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